



季亚屏
公安数字集群标准的主要内容
本标准共有15个章节和2个附件。
本标准规定了公安数字集群移动通信系统的技术特性、系统构成设备和功能要求、工作频段和信道配置、编号计划、网络构成、信道设备基本性能指标、交流供电系统、信息安全和保密、环境和电磁兼容、可靠性等总体性要求。
(a)从非等效采用标准中提取基本内容编写本规范的基本部分有:系统技术特性、系统主要功能、网络组建、设备基本性能指标和功能要求及附录B(空中接口规范)。
(b)根据我国公安移动通信的实际情况编写的部分有:工作频段和信道配置、编号计划及规范性附录A(载频配置过渡方案)。
(c)其余部分(系统安全和保护、环境要求和可靠性要求)执行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
公安数字集群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数字集群移动通信系统的总体规划、网络系统设计、系统设备开发与生产、工程建设和质量控制。
公安数字集群基本技术特性
信道划分:采用频率和时间分割的方法划分信道。频率分割是在给定的350MHz频段内按25kHz信道间隔和10MHz双频间隔划分载波信道。时间分割是采用时分复用/时分多址(TDMA)技术划分时隙信道。规定每载波时隙数为4个,即物理信道为4个,再根据需要设置业务和控制逻辑信道。
区域覆盖对于无线服务区的覆盖采用下列技术:(a)单基站大区覆盖;(b)蜂窝频率复用;(c)准同步发射;(d)分时共享发射;(e)天线分集;(f)基站分集;(g)直通方式(DMO)/集群网关。话音编码技术话音编码采用代数码本激励的线性预测编码(ACELP)技术。应采用30ms话音帧,每帧比特率为4,567bit/s。参见ETS 300 395-2中的5节。
射频调制方式:射频调制方法采用相移π/4的差分四相相移键控(π/4DQPSK)。
载波调制速率:载波调制速率应为36kbit/s。
呼叫建立时间:在同一交换局内,组呼建立时间应不大于300ms。
用户终端业务:用户终端业务是为用户终端之间提供完整通信能力的业务。本系统应提供下列用户终端业务:(a)调度话音业务;(b)电话互联业务。
承载业务:承载业务是在用户终端与网络承载接口之间提供信号传输能力的电信业务。本系统应提供下列承载业务:(a)电路方式话音与数据传输;(b)短数据传输;(c)分组数据传输。
基本协议和信令:基本协议和信令采用EN 300 392系列标准及ETS 300 396系列标准中的有关协议和信令。集群工作方式(TMO)通过由集群交换与管理基础设施(SwMI)控制的话音+数据空中接口,移动终端可进行通信的工作方式。业务信道全忙处理:当业务信道全忙时,主控制信道都作业务信道使用。直通工作方式(DMO)系统支持通过转信台实现小组之间的直通工作方式和移动用户对移动用户的直通工作方式。故障弱化工作方式基站和交换节点之间的链路发生故障时,基站仍能以集群方式继续工作,支持本基站基本呼叫业务(单呼、组呼等)。当某发射机和接收机发生故障时则关闭之,其余发射机和接收机照常工作;当某接收机受到干扰时则关闭之,其余接收机照常工作,一旦干扰消失则立即自动恢复正常工作。
基地台对同步的要求所有基地台射频产生和时钟频率应使用一个频率源,该频率源的准确度应优于±0.2×10-6。不同载波之间的定时差应小于符号宽度。在由不同基地台分时利用相同载频时,任两个基地台参考时基之间的差应小于符号宽度。移动台对同步的要求移动台同步于基地台在BSCH上发射的信号。下列同步要求得到满足时,移动台才对基地台发信:(a)移动台的载波频率同接收来自基地台的信号相比较,准确度应在±100Hz内;(b)移动台应调整内部时基使之同接收信号的时基保持一致,时间差应小于码元宽度,调整时间在1s-3s内;(c)在确定来自基地台的定时信号时,定时估计误差应小于1/8码元宽度。
公安数字集群系统功能
(1)系统基本功能
系统呼叫功能
单呼:对单个用户的呼叫;
组呼:对一组(群)用户的呼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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